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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变更下列事项之一,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变更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4)调整业务范围;     (5)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6)修改公司章程;     (7)变更出资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     (8)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同时,《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任职资格。     以上这些事项,都是涉及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事项。我国《保险法》规定变更这些重要事项要经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体现了国家对保险公司监管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