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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那么,公司的法人设立方式有几种?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法人设立方式有几种

  概括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设立方式,大致有三种:

  1.命令主义设立,即依照法律、法令、行政命令方式设立,自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这种设立方式适用于机关法人或国有事业单位法人。

  2.登记主义设立。须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设立的法人自登记程序完成时成立。

  3.依照条例、章程设立,即国家以法律或统一的章程规定法人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凡满足该条件并符合该程序的团体,即取得法人资格。这一程序主要适用于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

  一般我们说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实也就是企业法人,因为当前我国公司的类型主要就是这两种。而人们场所的合伙企业,其实并不是企业法人,只不过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公司。对于成立法人与成立合伙企业,分别受《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自然需要符合的条件也就不同。

  二、法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人的设立方式,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