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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申请书、公司变更决议等。,那么如何确认公司变更的签字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公司变更如何确认签名

  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的,确认签名一般由公司法定代人签署,如果是公司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通过法人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方式确认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派专人递送办理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1、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时,适用本规范;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了该企业按有关规定提交的全部名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后,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

  2、《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变更登记时确认签字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另一种是加盖公司公章。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